过继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生活 2019-01-30 15:29:25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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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1:过世父母对子女财产有继承权吗?
  • Q2:过继子女享有父母继承权吗?
  • Q3: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
  • Q4:过继出去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 Q5:请问,我的父亲再婚后女方子女有继承权吗?
  • Q6:子女过继给他人后是否享有继承权?
  • Q7:无收养或过继手续的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 Q1:过世父母对子女财产有继承权吗?

    笑话,父母先子女死是笑话,父母死于子女后,那么子女死后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里的一方,可以继承一部份或在子女无其它第一继承人可以继承全部,另外这时父母后子女死亡而继承子女的财产在父母死亡后由父母的其他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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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2:过继子女享有父母继承权吗?

    是否享有父母继承权跟法律关系以及尽到的义务相关。

    法律关系主要是涉及到过继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是否合法成立。

    如果是合法的收养关系,过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继承法》中明确规定了养子女享有的权利:

    对于生父母的财产继承权,可以参照继承法中规定:

    对于收养关系没有按照法律程序合法成立的过继子女对养父母的继承权可以参照《继承法》第14条:

    归结起来,不管适用于哪一条继承,都跟是否尽到赡养扶养义务挂钩,亲生亲养的子女被剥夺继承权利的案例不是不存在。

    Q3: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

    一、继子女继承权的确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象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

    (1)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2)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若继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综上所述,只要能具备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和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的情形之一,就可认定为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依据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就互相享有继承权。

    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1条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的规定,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养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就享有代位继承权。

    三、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之规定,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时对继父母和生父母都享有继承权。

    Q4:过继出去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过继出去的子女是否有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或具体情形对待。

    一是从法律规定上,“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过继出去的子女是对生父母遗产没有继承权。

    二是符合相应的情形时也具有继承权:如果生父母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而将财产处分给过继出去子女的,享有继承权。另外就是过继子女与养父母解除了收养关系而与生父母恢复了权利义务关系的,也享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收养法》

    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十九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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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5:请问,我的父亲再婚后女方子女有继承权吗?

    法律这个我不是太懂,我觉得你在你父亲变心前,过户或遗嘱公证比较好,80岁的老人像孩子好哄,更何况这个保姆是他自己选的,万一,再弄个后遗嘱呢。老年女人不图财照顾老头的不多,尤其是贫穷老年女人。当然,我说的是一般性,比如,你父亲很分的清,你继母也有良知。

    Q6:子女过继给他人后是否享有继承权?

    过继给他人,即变为他人的养子女。养子女对养父母有继承权,对生父母则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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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7:无收养或过继手续的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继承死者遗产。另外,本条还强调: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无收养或过继手续的子女,如果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符合《继承法》中有关于继子女的条件,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
    无收养或过继手续的子女,如果收养行为不具备收养关系的生效要件,也没有合法办理收养手续,此类情况下的继子女不能以养子的身份参加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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