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生活 2019-02-13 03:56:39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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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哪些
  • Q2:简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数额类型
  • Q3: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Q4: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 Q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哪些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劳动者面临重新就业的问题,给劳动者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困难。因此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助,即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根据本法第3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不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合同。当出现上述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此类经济补偿是在劳资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情形下发生的,但仅在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才承担支付补偿金的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向职工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1、劳动者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并由原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其他工作之后,仍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此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这类经济补偿金的发生主要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进行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时而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者其他情形出现,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对被裁减人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订劳动合同或者无劳动合同延续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由于劳动合同到期时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续订的,所以劳动合同的终止可能是多种原因造成的。可能是由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订,也可能是劳动者不愿意续订,也可能是双方都不愿意续订,也可能是双方都有续订意愿但就续订条件未能协商一致。对于不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不同的责任,这是本条法律规定确定的原则。
    1.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经济补偿金的给付责任。
    2.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且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低于原来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就是维持原条件或者高于原条件的,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仍然坚持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免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另外,《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也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此类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新类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Q2:简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数额类型

    您好,经济补偿金标准为:
    1、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作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3、以上所称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或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平均计算。
    四、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交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Q3: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比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维持或提高劳动者待遇)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Q4: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十八条、三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的情形,合同期未满前,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而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八)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用有单位依照破产法进行重整而裁员的;

    (十一)用人单位因生产严重困难而裁员的;

    (十二)用人单位因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

    (十三)因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四)签订固定劳动合同,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续签合同,用人单位拒绝以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给定条件与劳动者续签合同的;

    (十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十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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